2016四川甘孜州法院系統(tǒng)招錄資格復審遞補公告
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、四川省人民檢察院《關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(tǒng)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》,因資格復審中出現自動放棄等情況,按照公告要求,現將甘孜州法院系統(tǒng)2016年公開招錄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請以上遞補人員于2016年7月4日9:00在州法院(康定市榆林新區(qū))參加資格復審,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:
《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》(貼上照片)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(有學位要求的職位)、戶籍證明(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)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(xù)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。其中:
1.2016年高校畢業(yè)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主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(yè)等情況的證明。
2.新就業(yè)的企事業(yè)單位的高校畢業(yè)生,試用期(見習期)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,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(xù)。
3.委培生、定向生須由原委培、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(xù)。
4.港澳學習、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,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。
5.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學信網)www.chsi.com.cn上打印學歷在線驗證報告用于資格復審,未打印或未攜帶的考生不予資格復審。
6.國家有其他特殊規(guī)定的,從其特殊規(guī)定。
資格復審合格者,領取面試通知單并按規(guī)定交納80元面試費;資格復審不合格者,取消面試資格,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以上資格復審材料在審查原件的同時,須交一份相同內容的復印件(A4紙)和本人1寸彩照一張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836-2811193。
特此公告
原標題:關于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統(tǒng)公開招錄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公告
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
甘孜州公務員局 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
2016年7月1日
(責任編輯: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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